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9日上午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起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陈敏仪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妇联、区民政局代表作为听证员共同评议案件。
本次公开听证的是胡某某代理申请司法救助案。胡某某两名未成年女儿因被被告人陈某某性侵遭受重大心理创伤,多次自伤,出现重度抑郁症状,需立即救治并长期服药,但被害人家庭负债累累,经济状况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被害人母亲胡某某遂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向番禺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因胡某某无法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两名被害人的治疗费用也因心理疾病的长期性反复性等特性难以确定,因此,番禺区检察院征得申请人同意,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如何确定救助标准进行公开审查评议。
听证会首先由陈敏仪副检察长介绍该司法救助案的基本情况及听证会议题,提请与会听证员集体讨论。接着由申请人法定代理人胡某某陈述其生活经济状况、两名救助申请人目前身体状况及需要救助的原因。原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该宗涉及两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在办理过程中对两名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心理援助情况;参与心理救助的医生介绍两名被害人目前身体、心理状况及治疗必要性。司法救助案承办检察官介绍办理该案所调查的关于申请人生活经济状况、救助必要性、救助数额标准的证据情况,提出对救助案件的办理意见。
随后,听证员分别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向申请人、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经过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独立评议和表决,形成了一致同意给予司法救助的评议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番禺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公开与公正、办案与救助的有机结合,彰显检察温度和检察公正,得到听证会参与人的肯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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