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节孝流芳”牌坊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文物保护 不可移动文物 公开听证
【基本案情】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凌边村“节孝流坊”牌坊,建于清代咸丰二年(1852年),用花岗岩建造,为三间四柱三楼牌坊,造型美观大方,书法、雕刻保存完好,艺术价值较高,对研究清代番禺乡风民俗有一定的意义。2010年11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一批区属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番禺区院)在调查核实相关文物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发现该线索,牌坊的底部被1米多深的余泥所掩埋,牌坊的顶部露出地面,部分石材构件已经出现松垮、剥离。而且,在牌坊文物保护范围内时有货车经过或停放,古牌坊存在毁损、坍塌的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一、深入调查核实,做到底细清、情况明。为查清牌坊的管养情况,调查人员在线索摸查期间多次到现场,如利用红外线测距仪测量文物保护线范围内的损害文物情形、周边马路工程施工期间潜在的损害文物情形、走访村民了解文物历史渊源、情感等。
二、邀请专家论证,以公开听证凝聚文物保护合力。2021年3月4日,在番禺区院多功能信息化检察听证工作区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区相关行政机关、乡镇基层代表出席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并特邀了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专家、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伟作为专家听证员共同参与听证。听证员和其他听证会参加人重点围绕将案涉牌坊开展保护,包括文物被侵害情形、保护方案、文物合理适度运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三、细化整改方案,共同推进文物保护。2022年3月9日,番禺区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排除隐患,保护文物安全,落实文物责任制。在各方推动下,牌坊周边已增设临时性防撞击和围蔽措施,文物周边标识保护范围界线,树立保护范围公示牌,公告相关文物保护需遵守的法律规定,周边道路护坡铺设植被,优化绿化环境。被建议单位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编制《番禺区文物保护单位节孝流芳牌坊文物环境整改与修缮保护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复核通过,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编制工作,现相关单位正向区政府申请项目经费,准备委托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开展施工。
【办案效果】
番禺作为岭南古邑,历史悠久,文物和文化遗产丰富,不可移动文物755处,数量居广州市各区之首。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番禺的文物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番禺检察机关作为公益利益代表,通过公开听证磋商的方式,努力寻求整治安全隐患的突破口,督促、协同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更好地保护文物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