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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3-08-29 14:08:0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然而

有些人偏偏心存侥幸

不但酒后开车

肇事后还错上加错

让他人顶包

最终双双获刑

 

案情回顾

老罗与公司同事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应酬,酒过三巡后开车搭载同事宁某某回化龙镇,途中在酒精作用下老罗超速超车,与对向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毁、宁某某受伤(经鉴定伤情属重伤二级)的交通事故。老罗想起自己喝了酒,慌忙打电话给下属小林,恳请小林到现场帮忙顶替自己作为司机接受调查。小林爽快答应了,在警察到场后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及事故调查,老罗则离开了现场。很快,老罗和小林发现宁某某昏迷不醒,事态愈发严重,于是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承认了老罗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及小林顶包的事实。经认定,老罗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老罗作出赔偿并达成了谅解。

经番禺区检察院起诉,番禺区法院分别对老罗犯交通肇事罪、小林犯包庇罪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老罗自恃平时酒量不错,而同行人想着凌晨时分应该不会被查酒驾,便放任老罗开车上路了。据老罗交代,途中酒劲上来后人变得异常亢奋,开得越来越快,到事发路段时开始视觉模糊,超车后才发现对向车道有车辆正驶过来,手脚也变得迟钝,根本来不及采取措施便撞上了。老罗生怕自己酒驾的事情败露,急忙找来小林顶包。小林碍于情面不好拒绝,心想这时候不帮领导恐怕以后对工作不利,便扛了下来。

最终,老罗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恶劣,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林故意顶替犯罪的老罗欺骗司法机关,为明知是犯罪的人提供假证明包庇,依法构成包庇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行人宁某某明知老罗酒后开车而没有制止,也因此付出了严重受伤的惨痛代价。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开车无小事,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遵纪守法,远离酒驾醉驾,切莫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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